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關愛員工暖人心
保障范圍:被保險人為年滿16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自然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作為投保人,其投保的人數必須占約定承保團體人員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數不低于5人。保險責任為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保險責任以及殘疾保險責任。
產品特色:是企業保障員工利益的福利方式之一,保費低,保障高,能稅前支付;保險有效期內可以隨時變更人員,滿足企業人員流動管理需求;分擔員工發生意外時產生的醫療、傷殘、死亡撫恤金等費用,轉移企業財務風險,也是對員工及員工家庭負責的最好體現。